一审: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涉嫌盗窃国家项目郎川高速废弃钢筋,经过鉴定,涉案金额为28315.65元,属于盗窃金额较大,委托时案件并未取得谅解,且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当地要重点处理盗窃国有企业财产,办案警官明确表示此案在当地不可能缓刑,客户诉求取保+缓刑。
可用于处理2-3万盗窃案,缓刑(家庭癌症)
律师介入后,被告人对事实并无任何争议,我们通过跟国企联系,多番沟通,国企拒绝谅解,后我们拿到下属单位谅解书,跟检察院沟通后,全部退赃,检察院认可谅解书,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案件移送检察院,由于本案被告人父亲癌症,家庭情况非常贫困,通过跟检察院沟通谅解+家庭情况,成功取得缓刑的认罪认罚结果,通过有效辩护,成功实现缓刑的结果,判决缓刑,委托人非常满意。
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罚金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