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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二审发回重审

律师 谢旻翰 / 杨倩 日期 2026-06-23 案由 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

一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猥亵儿童及强制猥亵,涉案人数低于14岁儿童29人,14岁到18岁儿童1人,一审认为认定指控罪名成立,本案被告人一审认罪认罚,无自首,无其他从轻减轻环节,数罪并罚后判处有期16年。
二审办理情况(我所律师代理):
二审律师介入后,被告人部分拒不认罪认罚,认为一审时本案事实存在巨大争议,其中20多起儿童并未他自己所谓,二审律师通过阅卷,发现一审中存在重要证据(物证袋从未拆封)有可能推翻本案事实,且本案存在他人作案的情况,二审律师马上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经过开庭2次,最终实现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目的,成为当地轰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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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督办案件,二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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