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鉴案例

优秀案例|男子越狱脱逃长达44年,我所律师如何逆转获得不起诉?

律师 谢旻翰 / 熊媛 日期 2026-09-10 案由 逃脱罪

一、律所与办案律师介绍

四川观鉴律所深耕刑事法律服务多年,团队成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国内顶尖院校,以及英、美、澳多国知名法律院校,可熟练运用中文、英文、德文开展办案工作。不少律师拥有纪检机关、公安系统一线履职经历,实务功底扎实;同时搭配高校刑法学讲师加持,理论研究紧跟行业前沿。我们重点承办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类犯罪、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二审上诉、抗诉疑难案件。过往经办的全国多地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多次实现当事人从轻减轻处罚乃至无罪处理,多起重案通过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扭转局面,代表性案例入选 2025 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成熟完善的刑事服务体系为案件结果保驾护航。

承办律师:熊媛律师

观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办案中心一部部长 , 9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 ,长期致力于刑事辩护领域工作。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海量一线案件办理经验,对全国各省市地区的办案风格、沟通风格、地区司法习惯经验丰富。

经典案例

·代理成都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非法经营罪嫌疑人孙某,代理结果不予起诉。

·代理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判的猥亵儿童罪案件,代理结果检察院撤回起诉。

·代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吴某,代理结果当事人十分满意。

·代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代理结果当事人十分满意。

·代理广元市杨某涉嫌脱逃罪,脱逃时间四十余年,被多家媒体报道,代理结果不起诉。

·代理南充仪陇县马某徇私枉法、受贿罪 ,该案被列为当地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认定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代理结果取得较低刑期。

·代理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盘某制造毒品罪,代理结果取得当事人认可。

·代理江苏无锡宜兴肖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代理结果以证人作证结案,未被立案侦查。

·代理巴中市通江县、平昌县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均取得缓刑量刑。

·代理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红兴隆地区检察院邹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认定金额较侦查机关确定金额有较大降低,代理结果不起诉。

·代理江苏无锡江阴张某非法经营案,代理结果未被刑事处罚,该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案例。

·代理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李某,代理结果不予起诉。

·代理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数据和违法所得均上百万,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的非法制造枪支案,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浙江省东阳市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判决结果当事人十分满意。

·代理浙江省余姚市开设赌场案件,当事人认可判决结果。

·代理山东省枣庄市某法院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潍坊市某特大枪支案件、济宁市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均取得较好代理效果。

·代理河北邯郸市武安市人民检察院郭某帮信罪,代理结果无罪化处理。

·代理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非法经营一案,客户被长时间羁押,法院判决后及时释放。

承办律师:谢旻翰律师

谢旻翰,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学士。8年法律从业经验,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和疑难复杂争议案件的解决。在案件办理中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合,通过细致的工作和耐心的沟通达到案件办理的最佳效果。

经典案例

·代理周某诈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数罪并罚,辩护结果为缓刑。

·代理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马某徇私枉法罪,黑恶案件,且典型案例保护伞,代理结果6年半有期徒刑。

·代理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孙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量刑实刑,代理结果最终缓刑。

·代理赵某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蒋某诈骗罪,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典型案例,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董某制造假冒商品注册商标罪,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法院黄某贩卖毒品罪,多人多次,代理结果3年有期徒刑。

·代理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人民法院汪某诈骗罪,公安部督办电信诈骗案,代理结果3年8个月有期徒刑。

·代理成都市成华区关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代理结果不起诉。

·代理魏某危险驾驶罪,代理结果缓刑。

·代理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梁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取得良好代理结果。

·代理阿坝自治州壤塘县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血液酒精含量228.5mg/100ml,代理结果不起诉。

·代理眉山市某强奸案、猥亵案,代理结果客户十分满意。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发过程

1978年6月,王某因报复纵火罪被四川省A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随后被送至B市劳动改造管教总队服刑。

1980年5月,王某趁外出上山劳动的机会脱逃。脱逃时,他脱掉囚服换上便装,身上有数十元现金。此后,他沿着山间小路逃窜,当晚在一个铁路小站爬上货运火车出川,途经多地后,于1980年12月左右到达新疆自治区C市。

脱逃后,王某化名“张某”,在C市长期生活。1983年王某与当地村民李某结婚,婚后不久,他前往甘肃省某地做生意,不料生意亏损,准备沿途做小工挣钱返回C市,途中因强奸妇女被甘肃警方抓获。王某犯强奸罪被再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送至甘肃某监狱服刑。1984年,李某经法院判决与他离婚。1994年10月刑满释放后,王某继续以“张某”的身份生活。1995 年,王某在甘肃某地认识了苏某,二人随后共同返回新疆,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一直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从1996年至2024年被抓捕时,王某先后在新疆C市、D市居住,主要以打工、办辅导班、做生意、摆地摊等方式维持生计。

2024年1月,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C市一名叫“张某”的男子,与在逃罪犯王某的人脸相似度高达98.30%。结合前期摸排情况,警方基本确定“张某”就是王某。2024年1月18日,在D市警方配合下,抓捕工作组在风雪交加的街头蹲守8小时后,在王某家中将其抓捕归案。

(二)委托背景

案件由B市监狱侦查终结后,于2025年3月以王某涉嫌脱逃罪移送B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后,四川观鉴律师事务所接受王某亲属的委托,指派谢旻翰律师、熊媛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三、办案经过、辩护思路及核心突破点

(一)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谢律师、熊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王某,详细了解其脱逃经过、逃亡期间的生活状况及到案经过。随后,律师全面查阅案件卷宗,梳理了从1978年判决、1980年脱逃、1984年再次服刑、1994年刑满释放到2024年被抓获的全部时间线,并对在案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对。

通过阅卷和会见,律师发现本案虽然脱逃事实较为清楚,王某也供认不讳,但案件本身存在一个根本性问题:脱逃行为发生在1980年,距今已超过40年,能否继续追诉,关键在于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是否已经届满。

(二)案件核心突破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问题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的相关规定。1979年《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只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过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追诉期限才能延长。

本案中,虽然在案材料显示监狱多年来一直在组织追捕,但“追捕”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措施只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五种。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其自行组织的查找、追捕,本质上属于单位的救济行为,不能认定为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

退一步讲,即使将相关追捕行为的范围作较宽理解,本案中监狱向公安机关正式递送协查通报的时间也已远远超过追诉期限。因此,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的脱逃行为在追诉期限内曾被采取过强制措施,追诉期限已经届满。

(三)案件结果

基于以上分析,谢旻翰律师、熊媛律师于2025年6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不予起诉律师意见书》,明确指出本案应适用1979年《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追诉期限已经依法延长,建议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2025年6月24日,四川省B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涉嫌的脱逃罪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的办理,体现了我所律师对历史法律和追诉时效制度的准确把握,也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精神。

四、案例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时间跨度长达四十四年的特殊案件。四川观鉴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通过精准把握法律适用、细致梳理证据材料,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避免了陈年旧案被无限追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团队专注刑事案件全流程辩护,办案覆盖侦查、批捕、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个阶段。当事人遭遇刑事风险后,律师可第一时间安排会见,深挖从轻量刑情节,全方位保障合法权益。律所以成都为大本营、业务辐射全国一二线及省会城市,年均承办数百起刑事案件,自建所以来保持零投诉口碑。我们坚持实质辩护原则,全力推进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创新团队协同办案机制,打破单人办案的思维局限。收费模式灵活透明,全程无隐形消费,摒弃传统打包收费,支持按诉讼阶段单独委托,单次会见、专项阅卷均可单独计费,切实减轻当事人经济压力。团队始终以当事人需求为核心,用规模化协作实现精细化辩护,身陷刑事困境,关键时刻选择观鉴。联系电话028-6155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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