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委托期间人在香港,系香港公民,客户担心回来投案自首,无法实现取保,且担心本案金额较高,未来不能实现缓刑,需要律师跟侦查单位谈好条件,以及回来的刑事辩护工作。
换汇总金额9177万元,获利124万元,实现缓刑。
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香港,了解客户需求并做好笔录,于委托后一个月内前往江苏省江阴市办案单位,个你办案机关谈好投案自首的条件,并且积极劝返其他犯罪人员作为立功,律师带领袁某某成功自首,并取得立功。后检察院阶段,跟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并全额退赃,拿到缓刑的认罪认罚具结,法院阶段成功实现缓刑。委托人非常满意。
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