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长期专注刑事辩护业务。刑事案件里,细节往往决定走向:同样的伤情,认定的依据不同,结论可能完全不同;同样的从轻情节,运用的时机不对,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正因如此,每周的刑案研讨会成了所里的固定安排——把办案中最棘手的问题挑出来,让律师坐在一起想办法。
本次例会,团队主要围绕一起故意伤害案,从事实、证据、量刑三个层面拆解辩护思路,最终形成了一套清晰的方案。
先从事实说起。被害人上了救护车后情绪激动,拒绝了医护人员的止血处理;到了医院急诊,又过了约一个小时才得到处置。而伤情鉴定正是依据失血性休克,将被害人评定为较重的伤情等级。问题随之而来:中间这段耽搁、被害人拒绝止血,有没有让失血更严重?加重的后果,该不该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大家激烈讨论后一致认为,问题的答案要看伤情等级如何认定——是伤到关键部位本身就够得上这个等级,还是必须叠加失血性休克才算数。两种情形,辩护的方向截然不同。
故意伤害案里,轻伤还是重伤,直接决定刑罚轻重和缓刑有没有可能,伤情鉴定因此是全案的核心。当务之急,是核实鉴定结论经不经得起推敲:伤情定级的标准到底是什么,鉴定时又有没有把被害人延误救治的情形算进去。会议定下的路径很明确:先通过专业渠道把这两点核实清楚;一旦发现鉴定确有疑点,就依法申请鉴定人出庭,当庭把问题问明白;必要时,还可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协助法庭把专业问题看明白。伤情等级若能依法降下来,量刑空间也就打开了。
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已全额赔偿并取得对方书面谅解,家属最迫切的愿望是争取缓刑。但办案机关在量刑协商中给出的建议是实刑,当事人没有轻易接受。律师们又调阅了同类判决作比对:伤情相当、同样有从轻情节的案件,法院大多判处实刑,直接争取缓刑把握不大。综合前两层的分析,大家形成了一致判断:缓刑的真正前提,是把伤情等级先降下来;在此之前不急于签字,要把从轻情节和鉴定疑点作为量刑意见,充分向办案机关表达。
研讨会结束,辩护路径已经清晰:核实鉴定依据、决定是否申请鉴定人及专业人员出庭、以新的伤情认定为基础重新沟通量刑,每一步都有明确动作和负责人。刑事辩护的功夫,恰恰下在这些外人看不见的细节里。本所将持续聚焦刑事业务,把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吃透,用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每一个合法权益。